【政策要点】
1、《贷款方案》主要用于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生产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,贷款期限为一年以 内;企业贷款抵质押率最高不高于贷款额度的 50%;企 业综合融资成本(原则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 1.5 倍,最高不超过 1.9 倍。
2、今作模式
“银政保”模式:单户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 万元;保险费率为贷款金额的 1%。“银政担”模式:单户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 万元;担保费不高于贷款金额的1%。“银政”模式: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,续贷三年且成长较好的企业可将额度上限提高到5000 万元。政策依据)
《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》(闽科规〔2021]3号)
【政策操作】
(一)服务对象 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(不含单列市)依法设立、依法纳税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,符合《工业和信息 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〔2011〕300号)认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定标准的科技型企业(若国家出台 新的认定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),包括国家及省高新技 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省科技小巨人企业、“专精 特新”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"企业、获得“科 技进步奖”、专利权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企业、15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(企业类)
(二)重点支持领域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工业互联网、石墨烯、新能源杀厂个木斗、年物医约、浴丰高新寺现,洁能源、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碳减排重点领 域。
【申报方式】
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向合作银行机构提出“科技 贷”申请,也可以通过“金服云”平台、福建省科技 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附送 相关材料。
【受理处室】
省科技厅资配处,0591-87863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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